服務辦法
(一)、黴菌毒素、發酵物多醣、蛋白質電泳SDS-PAGE及豆粉抗原Western blot分析
檢驗申請
1. 申請委託檢驗服務者,需填具檢驗委託申請單(如附件一)
連同飼料檢驗樣品(200 g)向本校生技核心 檢驗實驗室洽辦。
2. 遠道者,可將委託檢驗之樣品連同檢驗委託申請單 (表格請參考
本中心網站 http://pws.niu.edu.tw/~exam/ie/index1.htm),函寄
至「宜蘭市26015神農路一段一號 國立宜蘭大學動物科學系生技
核心檢驗實驗室 (Lab 408) 」。
3. 檢驗之樣品如遇特殊情形例如限於設備或非短期內所能完成,或
其特殊原因,經說明後,得予以拒絕。
處理時限
1. 檢驗樣品按申請先後順序辦理,其完成日期視樣品性質及檢驗項
目之 需要訂之。原則上,在收到樣品14天內完成檢驗 。
2. 黴菌毒素檢測因檢測試劑的開封時間有限,原則上,統一每個月
25號前收樣,25號後開始統一檢測,樣品10天內完成檢驗(不包含
例假日) , 但委託者有特殊需要者 ,可申請「急件辦理」,其費
用加收五成(約5個工作天)。
檢驗報告
1. 檢驗完成時,給予中英文報告書(如附件二)。
2. 本實驗室對樣品殘體不負保管責任,若委託者欲取回樣品殘體,
請於接獲檢驗報告書後,10日內通知辦理,10日以後,殘體由本
實驗室自行處理 。
(二)、鳥類DNA性別鑑定及賽鴿競翔基因鑑定
檢驗申請
1.申請委託檢驗服務者,需填具檢驗委託申請單(如附件一)連同
血片或羽軸密封於封口袋中,向本校生技核心檢驗實驗室洽辦
。
2. 遠道者,可將委託檢驗之樣品連同檢驗委託申請單(表格請參
考本中心網站 http://pws.niu.edu.tw/~exam/ie/index1.htm),函
寄至「宜蘭市26015神農路一段一號 國立宜蘭大學動物科學
系生技核心檢驗實驗室(Lab 408) 」。
3. 檢驗之樣品如遇特殊情形例如限於設備或非短期內所能完成,
或其他特殊原因,經說明後,得予以拒絕。
賽鴿與鳥類血片製作流程:
1. 將圖畫紙或濾紙剪至適當大小(約1×2公分)
2. 70%酒精或優碘消毒指甲剪及鳥類指甲
3. 用指甲剪緩慢將賽鴿或鳥類指甲剪至流血
4. 將血液點在圖畫紙上,儘量集中點在正中央
5. 點燃拜拜用香,將香點於傷口止血
6. 待紙上血液凝固密封封口袋
處理時限
1. 檢驗樣品按申請先後順序辦理,其完成日期視樣品性質及檢驗項
目之需要訂之。原則上,在收到樣品14天內完成檢驗 。
檢驗報告
1. 檢驗完成時,給予中英文報告書(如附件二)。
2. 本實驗室對樣品殘體不負保管責任,若委託者欲取回樣品殘體,
請於接獲檢驗報告書後,10日內通知辦理,10日以後,殘體由本
實驗室自行處理 。